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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洛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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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81,151,000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票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073.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时效性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8、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对此,公司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上述批准或注册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有关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其中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测毛利率略高于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若本次募投项目无法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募投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公司新设子公司,需要依托公司的技术、人员、渠道等资源,同时公司面临着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竞争条件变化及技术更新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下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每年将新增大额折旧摊销,根据测算,在项目运营期间每年新增折旧摊销最高为7,505.05万元,分别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年新增营业收入、新增利润总额的5.42%、45.04%。由于上述折旧摊销具有固定成本属性,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产比例较大,相关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大幅提升,产能有效消化是实现预期收益的基础,若未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中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相关厂房、实验室等建设,北玻轻晶石主要产品为轻晶石墙体材料,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根据厂房、实验室等建设需要向北玻轻晶石采购轻晶石墙体材料,预计累计采购金额上限为600万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0%,该等情形将构成新增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因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49%、19.10%、20.56%和26.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63.21万元、5,490.42万元、3,552.86万元和7,998.52万元。公司毛利率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行业竞争、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等外部因素,及公司市场营销、技术研发、成本控制等经营因素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钢材、玻璃原片等原材料是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定价、盈利水平等产生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主要客户书面约定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相关的产品价格调整机制,价格传导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若钢材、玻璃原片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可能导致原材料供应趋紧,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压力。公司如不能有效提升成本管控或传导能力,将会对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人力成本的上升,业务拓展带来的销售、研发和折旧摊销等费用支出的增长,均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波动甚至出现下滑的风险。

  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相对分散,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以及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综合要求的不断提升,公司面临技术、价格、质量、服务和品牌等方面的竞争。若竞争对手实力增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开拓前瞻性战略新品,持续保持研发、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工信部于2021年7月修订发布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严格限制平板玻璃新增产能,光伏压延玻璃不再要求产能置换,但需要建立产能风险预警机制;上述相关政策在充分考虑市场合理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约束产能无序扩张,实现产业布局调整、技术装备水平等提升,促进相关产业良性发展。

  平板玻璃与发行人深加工玻璃产品,光伏压延玻璃、平板玻璃深加工与发行人玻璃深加工设备构成产业链中的上下游关系,若相关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上游原材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出口产品主要为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主要出口国包括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其中美国已对公司的玻璃钢化设备、高端幕墙玻璃等主要产品加征 25%关税,目前主要通过与客户协商共同承担上述关税成本。当前国际贸易争端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发生变化。若相关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进一步发生不利变化,如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或主要进口国对公司的产品实施贸易封锁、进口限制或进一步加征关税等贸易政策或行业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开展的境外销售主要使用外汇结算,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而公司如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导致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在外汇结算过程中面临汇率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依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发行人母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于2023年9月到期,目前正在申请续期。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上述资质证书到期后,未能通过资质复审或者国家关于税收优惠法规发生变化,将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纠纷或诉讼风险。一旦发生产品纠纷或诉讼,将对公司品牌信誉和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的潜在赔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健玻璃之间主要存在两项诉讼纠纷,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相关内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驳回发行人其中一项再审申请;发行人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已获立案,目前尚在审理中。若公司在相关纠纷中均败诉或者胜诉后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41

  七、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4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87

  募集说明书 指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北玻轻晶石 指 洛阳北玻轻晶石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洛阳北玻硅巢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北玻新材 指 洛阳北玻轻晶石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洛阳北玻硅巢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联讯创投 指 北京联讯北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履行简易注销程序,公告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9月3日)

  南玻A 指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证券代码:000012.SZ

  福耀玻璃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证券代码:600660.SH

  信义集团 指 信义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证券代码: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证券代码:0968.HK

  福莱特 指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证券代码:601865.SH

  耀皮玻璃 指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9.SH

  凯盛新能 指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76.SH,曾用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圣戈班 指 法国圣戈班集团(法语:Saint-Gobain),主营玻璃产品、高性能材料和建筑材料等

  旭硝子 指 旭硝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日语:旭硝子株式会社),主营玻璃制品与半成品等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双玻组件 指 双玻组件是指由两片玻璃和太阳能电池片组成复合层,电池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的光伏电池组件

  风机设备 指 对气体压缩和气体输送机械的习惯简称。报告期内,发行人风机设备主要为三元流风机,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扩产的风机设备均为三元流风机

  钢化玻璃 指 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夹层玻璃 指 两片或多片玻璃,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 经过特殊的高温预压及高温高压工艺处理后,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

  中空玻璃 指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中空玻璃可以起到隔音、隔热的作用

  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 指 膜层具有低辐射功能的镀膜玻璃(low emissivity),因其镀膜层具有极低的表面辐射率而得名,它对远红外热辐射的反射率很高,具有阻隔热辐射直接透过的作用

  光伏玻璃 指 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作用

  CE 指 European Conformity,意为符合欧洲标准,是玻璃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标志

  UL 指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试验所作出的认证,在美国属于非强制性认证,主要是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莱茵认证 指 由德国技术监督协会出具的安全认证,是世界上应用范围最广的第三方认证之一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股本为937,17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高学明直接持有公司46.41%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发行人玻璃深加工设备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15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发行人深加工玻璃产品所属行业为“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C3042 特种玻璃制造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业务属于鼓励类十二条“建材”第二款中的“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玻璃协会,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发改委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玻璃制造行业及下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等

  工信部 负责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国玻璃协会 开展行业调查,收集和整理行业的各种信息;组织行业开展自律工作,维护会员单位和行业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间的关系;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扩建改造、产品质量、经营管理等项目进行评价

  1 建材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22年 重点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真空玻璃等高效节能玻璃,安全玻璃、防火玻璃、光伏玻璃、光热玻璃、薄膜发电用玻璃、 减反射玻璃、汽车玻璃、自清洁玻璃

  2 “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住建部 2022年 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

  3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住建部 2021年 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4 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住建部、工信部等十五部门 2021年 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

  5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21年 到2025年,我国能源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1年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国家发改委 2019年 将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等列入鼓励类行业;将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部品部件列入鼓励类行业

  8 玻璃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玻璃协会 2017年 玻璃深加工率达60%以上,满足新兴产业领域、节能建筑领域、新型环保领域、新型汽车产业领域等各种高品质玻璃需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核心装备国产化率达80%以上;新建建筑物Low-E节能玻璃使用率进一步增高

  9 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16年 平板玻璃行业在提升原片质量的基础上,发展汽车、飞机、高铁、高档建筑装饰用高端玻璃;扩展与增加用于电子通讯领域的液晶玻璃、基板玻璃和光伏玻璃;推广低辐射镀膜(Low-E)、真空和中空玻璃、光伏玻璃

  玻璃深加工设备与深加工玻璃产品直接相关,玻璃深加工一般指对玻璃原片进行再加工,使其具有新结构、新形态和新功能,主要工艺包括钢化、中空、夹层、低辐射镀膜或丝网印彩釉等。玻璃深加工设备处于深加工玻璃产品的上游,相关产业链情况如下:

  深加工玻璃即玻璃二次制品,即利用一次成型的平板玻璃为基本原料,根据使用要求,采用不同的加工工艺制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玻璃产品。根据加工工艺不同,主要可分为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和镀膜玻璃等,具体如下:

  钢化玻璃 普通平板玻璃经过热处理工艺再加工处理而成一种预应力玻璃 强度大,不易破碎

  中空玻璃 采用胶接法将两块玻璃保持一定的间隔,间隔中是干燥的空气,一般需要钢化工艺处理 隔音

  夹层玻璃 由两片普通平板玻璃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一般需要钢化工艺处理 破碎不易飞溅

  镀膜玻璃 在玻璃表面镀制一层或多层金属、合金或金属化合物薄膜,改变光学性能,一般需要钢化工艺处理 热反射、低辐射

  钢化玻璃是一种预应力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提高玻璃的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增强玻璃自身抗风压性、寒暑性、冲击性等,具有安全性高、强度高、热稳定性等优点,是玻璃深加工的基础工艺之一。

  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建筑玻璃、光伏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等,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玻璃 主要用于建筑幕墙、门窗以及家庭装修,经钢化、镀膜、中空等复合工艺处理,能同时具有调节光线、节能环保、保温隔热、安全、艺术装饰等特性 市场规模庞大,受房地产政策影响大

  光伏玻璃 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上的玻璃,具有保护电池片和透光的重要作用。根据所处位置,可分为盖板玻璃和背板玻璃 市场发展迅速,前景广阔

  汽车玻璃 汽车车身必不可少的附件,前挡风玻璃必须为国家强制规定的夹层玻璃,侧窗玻璃多为区域钢化玻璃,后挡风玻璃与天窗玻璃则多为钢化玻璃 与汽车消费密切相关,市场空间大

  家居玻璃 主要用于各种镜子类产品、柜门及隔板的钢化玻璃及其他家居用途的玻璃 市场规模大,但相对分散

  玻璃的安全性是深加工玻璃最基础的需求,钢化即是满足玻璃安全性能的基础工艺之一。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国外开始采用吊挂法生产钢化玻璃(即将玻璃垂直固定送进钢化炉内加热冷却),该种方法的缺点较为明显,不利于大规格玻璃的钢化,易变形,具有风斑,光学性能较差。大致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国外成功开发出了水平钢化设备,在对玻璃进行钢化的过程中,玻璃原片在钢化前后均处于水平位置,大大解决了以前吊挂法钢化玻璃所产生的缺陷。随后的几十年里,世界上玻璃深加工技术的发展更为迅速,镀膜玻璃加工设备和其他类型的装饰玻璃加工设备已在国外建筑和汽车领域内广泛应用。

  我国钢化玻璃的生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沿用垂直吊挂法生产,1985年后少量引进了水平辊道法钢化生产线。经过多年发展,大型水平钢化技术已成为国内钢化玻璃生产的主导技术。目前,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国内主要玻璃钢化设备生产厂商以良好的产品质量、优质售后服务与国外同类产品争夺全球市场,已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声誉。

  随着双碳战略的实施、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入,深加工玻璃行业节能降耗、生产智能化诉求明显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检测、仓库管理等技术装备将在玻璃制造工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为了把握发展新趋势、满足行业新需求,发行人在玻璃深加工设备领域积极拓展延伸,在玻璃钢化设备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了Low-E镀膜设备、节能风机技术产品及玻璃深加工自动化连线系统、仓储系统等多元化产品,以扩大市场竞争优势。

  玻璃深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与下游深加工玻璃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节能建筑等领域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直接带动了玻璃深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具体分析如下:

  受益于国内外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全球光伏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光伏玻璃技术迭代加速及市场需求增长。未来,光伏玻璃仍将朝着大尺寸、薄片化方向发展,加之市场对双玻组件需求的增加,双玻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根据全球知名调研机构Research and Markets分析,2022年全球光伏玻璃市场规模约86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增长至532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6%。光伏玻璃的良好市场前景预计将直接拉动玻璃钢化设备市场规模的快速提升。

  随着建筑理念及消费结构的升级,工业建筑、家装等领域使用的玻璃配置不断提升,具有更好隔音、隔热效果的三玻两腔、四玻三腔以及更安全的多层夹胶等复合钢化玻璃产品渗透率在不断提升,驱动了钢化玻璃使用量的快速提升。根据Impactful Insights相关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钢化玻璃市场规模达483 亿美元,预计2022年至2027年将以6.2%的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预计到2027年全球钢化玻璃市场规模将达673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钢化玻璃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将直接带动玻璃钢化设备的需求。

  风机是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的重要环节,其耗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0%。根据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发布的《三元流技术在锅炉风机节能改造上的应用》数据显示,三元流风机在锅炉风机改造应用领域,可实现10%-15%的节能效果,对于高耗能行业来说是投资少、见效快的节能降耗方式,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0年中国风机产量达4,169.92万台,2016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83%。受工业持续发展驱动,全球工业通风机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根据市场研究机构Allied Market Research预测,2022至2031年复合增长率达7.3%,市场空间广阔。

  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化程度整体较高,低端玻璃产品市场同质化严重,高端玻璃产品可以满足客户对于环保性能、设计新颖性、工艺精度、品质等要求,应用领域广泛、前景广阔,其中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是其重要应用领域,具体分析如下:

  在我国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政策环境下,建筑行业正朝着绿色节能方向逐步发展,建筑节能玻璃的市场热度不断提升。节能玻璃具有自然采光好、隔热等多种性能,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国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较低,相比欧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推广节能建筑玻璃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新建的公共建筑、民用住宅,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将对节能玻璃产生大量的需求,市场前景整体向好。

  在建筑理念不断升级、环保理念持续深化等因素驱动下,下游客户对幕墙玻璃的造型外观、环保性能、品质及配置等要求进一步提高,以钢化、中空、夹层、低辐射镀膜或丝网印彩釉等多种工艺加工而成的高附加值幕墙玻璃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根据市场调研机构Research and Markets的数据,2022年全球幕墙玻璃市场规模约为635.9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1,257.0亿美元,2022年至2030年全球幕墙玻璃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8.89%,呈较快增长趋势,市场空间广阔。

  玻璃生产加工自动化、智能化的实现,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避免人工操作中出现的失误和效率低下等问题。随着我国玻璃制造工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智能仓库、全自动机器人、全自动智能检测仪等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和装备将在玻璃制造工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

  玻璃深加工设备对玻璃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重要影响,设备在高效化、智能化、节能性等方面的有效提升,将有助于玻璃加工企业降本增效,促进其设备更新需求。此外,光伏玻璃等新材料的大规模应用对玻璃深加工设备等在生产效率、质量稳定性、节能降耗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重技术研发、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企业将在行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玻璃原片和深加工玻璃生产国,但行业仍面临低值产品重复建设严重、深加工产能不足的风险。我国玻璃深加工率低于60%的世界平均水平和80%的发达国家水平,深加工率的提升是长期趋势。随着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减弱、房地产政策调整,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发展趋势向好,将带动市场对于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需求。

  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水平差异较大。我国经济当前正处于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对高端幕墙玻璃的环保性能、设计新颖性、工艺精度、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低端玻璃产品产能预计将逐步淘汰,行业分化将愈加明显,市场集中度预计将逐步提高。

  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利润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及景气程度、市场整体的供需情况以及原材料价格等,其中宏观经济政策及景气程度还将直接影响建筑等下游市场需求。除外部因素外,玻璃深加工企业利润水平还受到其内部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产品结构、技术水平、产能规模及管理效率等因素,各企业面临的行业外部因素基本相同,企业内部因素的差异是导致利润水平波动的重要因素。

  玻璃深加工设备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内领先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亦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玻璃深加工设备行业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1 Glaston OYJ ABP(格拉司通集团) 总部位于芬兰,主营建筑、太阳能、家电和汽车玻璃深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平钢化炉、对流式钢化炉、连续式钢化炉等

  2 LISEC李赛克集团 总部位于奥地利,主要产品包括玻璃切割和分栋系统、单个组线和整套中空或夹层玻璃生产线,以及玻璃边部处理机和玻璃钢化设备等

  3 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位于洛阳市,主营玻璃深加工设备及真空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玻璃钢化设备、线 杭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位于杭州市,主营玻璃钢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方阵式中红外强制对流连体双室炉、平弯一体式玻璃钢化炉、连续式薄板玻璃钢化炉等

  1 南玻A 主营产品包括优质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光伏玻璃、超薄电子玻璃和显示器件等新材料和信息显示产品,以及硅材料、光伏电池和组件等可再生能源产品。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06.71亿元、136.29亿元、151.99亿元和83.89亿元

  2 耀皮玻璃 主要产品包括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汽车玻璃,其中建筑加工玻璃年产能约1,450万平方米。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其营业收入分别为40.85亿元、46.49亿元、47.56亿元和23.95亿元

  3 福莱特 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石英岩矿开采业务。其中,光伏玻璃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其营业收入分别62.60亿元、87.13亿元、154.61亿元和96.78亿元

  4 凯盛新能 主营产品包括双玻组件玻璃、AR光伏镀膜玻璃、高透光伏玻璃钢化片等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 年1-6月,其营业收入分别为30.46亿元、36.06亿元、50.30亿元和27.79亿元

  在“双碳”战略的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一系列战略和产业政策,鼓励、推广节能玻璃及其深加工设备的使用,为玻璃深加工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高端玻璃,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应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安全玻璃、个性化幕墙、光伏光热一体化玻璃制品,以及适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的节能门窗等产品。

  2019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节能、安全、显示、智能调控等功能玻璃产品及技术装备,连续自动化真空玻璃生产线,一窑多线平板玻璃生产技术与装备等列入鼓励类行业。

  2022年4月,住建部发布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行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节能玻璃市场需求得到更多关注。

  深加工玻璃设备及产品下游主要包括建筑、光伏、汽车、家居等领域。近年来,受益于政策驱动及行业发展,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带动玻璃深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

  建筑行业方面,随着建筑理念的升级,具有更好隔音、隔热、节能效果的三玻两腔、四玻三腔以及更安全的多层夹胶等高端复合钢化玻璃产品渗透率在不断提升,驱动了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玻璃使用量的增长及玻璃钢化设备的需求。

  光伏行业方面,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230GW左右,同比增长35.3%,创历史新高;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预计最高可达516GW。随着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光伏装机量的不断提升、双玻组件渗透率的提高,以及光伏玻璃大型化、轻薄化发展缩短了玻璃钢化设备的换代周期,光伏玻璃及其生产设备的市场需求预计将保持较快增长,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玻璃深加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低值产品重复建设、深加工产能不足的风险,低端玻璃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较为激烈,产品结构存在失衡情况,难以很好地满足市场的定制化需求,不利于我国深加工玻璃行业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影响行业企业在高端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下游重要的应用领域为建筑、光伏、汽车、家居等,宏观经济的景气度以及宏观调控政策均会对行业产生直接影响。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增长放缓等不确定因素增多,行业需求存在波动风险。

  玻璃深加工行业是融合了热学、气体、电子、化工、材料等多种学科工艺技术,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品需要长期的研发投入及经验积累,且产品生产定制化程度高、生产组织复杂,对生产技术人员水平的要求很高。新进企业前期技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很难在短期内形成稳定的先进工艺和成熟产品,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玻璃深加工设备是下游客户的关键生产设备,深加工玻璃产品的品质对建筑项目整体品质影响较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的经营。因此,客户会谨慎选择供应商,一般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品牌的领先企业。良好品牌需要企业通过大量的成功案例树立,对于新进入的竞争对手而言,很难在短期内建立起良好的市场品牌、快速打开市场。

  玻璃深加工设备及深加工玻璃产品多为非标准化产品,大型客户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控、经营状况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验证或认证,时间周期相对较长。双方一旦确定合作关系,为保证产品品质及维持稳定的供货,大型企业通常不会轻易改变供应商,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渠道壁垒。

  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可以提高与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此外,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主要为非标准化产品,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通过灵活调整设备工艺组合和产品结构,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保持满产以摊薄生产成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规模化壁垒。

  玻璃深加工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工业制造、建筑、汽车、家居、家电、光伏等多个领域。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发展与下业密切相关,同时又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相关度较高。

  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下游主要包括建筑、光伏、汽车、家居等领域,市场需求主要集中于经济较发达、消费能力较强的地区。玻璃深加工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仅因季节因素对建筑施工的影响,在假期、梅雨季等时段,市场需求会出现一定幅度波动。

  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行业上游主要为钢材等金属材料、平板玻璃、电机及元器件等领域,上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价格随着供需关系的变化存在一定波动性。

  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下游主要包括建筑、光伏、汽车、家居等行业。在建筑等领域,随着建筑节能的大力推广,单层玻璃几乎不能满足建筑节能需求,而双层玻璃或也将面临被替换成节能效果更佳的四玻三腔、三玻两腔玻璃或双层中空等节能型玻璃。未来,新建公共建筑、民用住宅,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将产生大量的深加工玻璃产品需求,亦将带动玻璃深加工设备的市场需求。在新兴下游应用领域,如“碳中和”政策带动光伏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大力发展,以及因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增加的对高质量玻璃需求,都为深加工玻璃行业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发行人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其中玻璃深加工设备主要包括玻璃钢化设备、风机设备等,深加工玻璃产品主要包括高端幕墙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等,具体情况如下:

  玻璃钢化设备 主要用于光伏玻璃的加工,具有加热速度快,参数易调节,节能效率高,成品玻璃质量稳定等特点,设备长度一般为42-60米

  主要用于建筑、汽车、家装、卫浴、家电等领域钢化玻璃的生产加工,按照产品配置的温控系统、加热技术、对流系统等区别划分为顶级系列、高端系列和标准系列等,设备长度一般为3-9米

  风机设备 具有高效、降噪、低能耗等特点,可与公司玻璃钢化设备配套使用,也广泛应用于冶金窑炉、涂装、造纸等行业

  高端幕墙玻璃 采用钢化、中空、夹层、低辐射镀膜或丝网印彩釉等多种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异形或超规格玻璃产品,主要应用于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

  低辐射镀膜玻璃 主要用于建筑幕墙等领域,镀膜层具有极低的表面辐射率,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市场空间广阔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以产定购”并对原材料辅以一定安全库存量的采购模式。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材料、陶瓷辊道、电气元器件、电机等玻璃深加工设备原料,以及玻璃原片、胶片等深加工玻璃产品原料,公司采购的钢材、铝材等金属材料、玻璃原片等属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透明度较高,公司亦会结合生产需求及其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当进行战略储备。

  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实行合格供应商制度,采购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执行,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比价等形式并综合其供货质量、交付周期等因素确定最终供应方,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采购原材料到货后,由仓储部门进行数量、规格的检查,质保部门负责材料质量、技术指标的检验,确认满足要求后办理入库手续。

  公司生产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结合在手订单情况、产品定制化程度、生产周期等因素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保障产品质量及交货时间。

  玻璃深加工设备方面,因设备的定制化程度较高,生产周期相对较长,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发行人持续推进设备生产模块化、智能化、标准化相关工作,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控制生产成本。

  深加工玻璃产品方面,高端幕墙玻璃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工程项目涉及的产品规格、型号、参数等差异较大,生产工艺相对复杂,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计划;镀膜玻璃的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与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历史经验和市场需求预测,结合安全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专业性较强,直销模式有助于跟踪客户动态,挖掘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发行人设置销售部,负责接洽客户、制定销售计划,并通过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等方式拓展终端客户资源。经销模式下,发行人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其根据终端客户的采购需求向公司采购产品,发行人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发行人实施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售前、售中和售后全程跟进的服务模式,合理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和备品备件,一般问题通过设备远程控制系统指导用户随时解决,重大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及时到达用户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并建立了用户回访和用户评分制度,及时掌握客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提升客户黏性。

  发行人生产及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产品的大小、复杂程度不同,尽管产品都经过大体类似的生产工序,但所占用的人工工时差异较大,最终体现的产能存在差异,无法准确统计产能。

  对于玻璃钢化设备,炉膛面积(产品核心功能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设备的大小及工艺复杂度,按照历史备案的设备数量乘以标准产品炉膛面积作为产能计算产能利用率。对于风机设备及高端深加工玻璃产品,采用报告期内的人工工时情况计算产能及产能利用率。

  注1:玻璃钢化设备产能利用率=当年生产的玻璃钢化设备炉膛面积/标准炉膛面积;

  注2:深加工玻璃产能产量为天津北玻高端幕墙玻璃数据,设计产能采用生产工人理论工时计算;风机设备设计产能采用铆焊环节工人的理论工时计算。理论工时=生产人员数量*月标准工作天数(24天)*每天工作时间(10小时)*12个月;产量按其实际工时计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种类众多,主要包括深加工设备原料、深加工玻璃原料、辅料、包材等;其中,深加工设备原料、深加工玻璃原料的主要构成如下:

  1 深加工设备原料 金属材料(钢材、铝材等)、电气元器件(变频器、UPS电源等)、电机、陶瓷辊道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水费单价先升后降,主要系2021年、2022年,洛阳地区、天津地区水价分别上涨,2023年上半年洛阳地区水价有所下调所致。

  2022年以来,发行人电费单价有所上涨,主要系2022年推行新电价政策,上调高峰用电价所致。

  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 洛市房权证字第00290605号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4幢(4号厂房) 11,617.22 工业

  3 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X418379号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1号厂房) 9,376.36 工业

  4 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X418382号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办公楼) 2,884.62 工业

  5 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X418380号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2号厂房) 9,308.53 工业

  6 洛市房权证(2007)字第X418381号 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3号厂房) 7,660.66 工业

  10 津(2022)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316709号 天津市宝坻经济开发区宝中道20号 94,953.97 非居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上述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瑕疵,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主要为因客户欠款被法院执行的抵债资产,共涉及4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为591.41平方米,不涉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性用途,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涧西分局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证明》,发行人暂不存在因违反国土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账面原值在3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可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5 豫(2021)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42635号 洛阳市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新纬一路和沪杭路交叉口西北角 114,427.54 2070.12.13 出让 工业用地

  6 豫(2022)新安县不动产权第0003500号 洛阳市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新纬二路和沪杭路交叉口西北角 29,318.87 2071.07.06 出让 工业用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权属瑕疵,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高端玻璃公司已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汝阳)出让(2022年)第001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共拥有24项注册商标,在境外共拥有67项注册商标,具体参见“附件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共398项,其中包括86项发明专利、307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参见“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拥有2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著作权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亦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业务资质或产品认证情况如下:

  1 硅酮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建筑(安全)中空玻璃 3 2027.12.04 国检集团

  12 硅酮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建筑(安全)中空玻璃 0 2024.08.29 国检集团

  35 聚硫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建筑(安全) 中空玻璃 1 2027.11.20 国检集团

  36 硅酮胶密封槽铝式双道密封建筑(安全)中空玻璃 2 2027.11.20 国检集团

  37 玻璃总公称厚度D≤mm,建筑装饰类钢化玻璃 7 2027.05.31 国检集团

  发行人将稳固基础管理,强化执行力度,力求创新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做好公司的市场定位,确保完成各项管理指标。同时发行人将继续密切跟踪国家相关行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在打牢现有产业基础上,在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生产环境等方面下功夫,把夯实基础做深、做细、做实。坚持以创新管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增长效益为目标,把握行业机遇,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研发布局,加快创新研发步伐,持续开展包括玻璃钢化设备、高端玻璃深加工产品、高效节能风机、玻璃镀膜设备等多个方向的研究,增强相关领域的协同创新能力,不断丰富现有技术的迭代能力和前沿产品的预研储备,推动玻璃深加工领域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设备升级等手段,发行人将加快新旧生产能力转换,剔除不必要的生产环节,促进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步提升,巩固市场优势地位。

  发行人将持续完善营销管理体系建设,在适当扩大团队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营销团队专业素养,提升营销团队服务质量。公司将在继续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同时,加快公司产品在新客户、新市场的落地推进速度,进一步提升行业市场份额。

  发行人将以持续提升生产过程控制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改进能力为抓手,通过优化人才梯队建设、生产计划管控水平、质量评价体系、供应链管理、安全保障等策略或措施,深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产制造管控水平,夯实产品质量。

  发行人将保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优化产业布局,发挥企业技术优势,抢抓双碳、光伏、绿色建筑等技术升级发展机遇,突出创新引领、科技强企,着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创新能力和行业领先能力,实现公司业绩与实力的双增长,努力将“北玻”打造成一个代表行业典范的国际品牌。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等业务。”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2023年4月7日)前六个月(2022年10月7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发行人于2018年9月与江苏瀚瑞汇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北玻汇富产业并购基金发起人协议》,拟与其联合发起设立北玻汇富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上述产业并购基金未曾设立,发行人亦不存在实际设立基金或实际出资等其他任何关于原协议约定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2023年4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北玻汇富产业并购基金发起人协议的议案》,该产业基金及相关合作事项已终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发行人购买的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拟投入财务性投资为对北玻轻晶石认缴未实缴

  主营业务 轻晶石生产产线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轻晶石材料生产工艺、应用技术的研发、设计

  发行人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1,794.51万元,已于2019年5月实缴538.35万元,尚未实缴金额为1,256.16万元

  北玻轻晶石相关产品尚处于推广期,为整合各方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控制投资风险,发行人以参股形式投资北玻轻晶石,目前北玻轻晶石业务体量尚小,未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上述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认缴未实缴部分)金额为1,256.16万元。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上述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1,257.00万元,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19,330.17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18,073.1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发行人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注: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会计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均与发行人日常经营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零。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24,204.99万元,主要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收益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发行人购买的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35.41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员工备用金、保证金等,其他主要为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出口退税、工装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预缴税金、待摊房租及保险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投资目的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 北玻轻晶石 17.95% 538.35 轻晶石生产产线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轻晶石材料生产工艺、应用技术的研发、设计 围绕主营业务上下游的产业链投资 是

  北玻轻晶石主要产品为利用废弃尾矿砂或自然砂石等硅基类环境废弃物加工而成的新型轻质环保墙体材料,具备轻质高强、耐火保温、憎水防潮、吸音隔音、稳定持久、装饰一体等功能特色,可达到媲美各类石材装饰面的效果。

  鉴于上述产品尚处于推广期,为整合各方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控制投资风险,发行人以参股形式投资北玻轻晶石,目前北玻轻晶石业务体量尚小,未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上述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投资账面价值为538.3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及土地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财务性投资总额为538.35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3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第一百七十九条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一)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二)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者为准);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应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计算当年现金分红。

  (二)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第一百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第一百八十五条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3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派发现金32,800,95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投资企业产业发展。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 240.61%

  现金分红与股份回购合计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 240.6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94.56%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4.56%,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投资企业产业发展。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是以玻璃深加工设备及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洛阳、天津及上海建有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包括玻璃钢化设备、深加工玻璃产品、三元流风机等,依托在玻璃深加工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围绕行业拓展延伸,逐步拓展了Low-E镀膜设备、玻璃深加工自动化连线系统、仓储系统等多元化产品,以扩大市场竞争优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 北玻轻晶石 高学明直接持有50.75%股权,通过北玻股份间接持有8.33%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装配式建筑材料的设计、制造、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 北玻新材 高学明通过北玻轻晶石、北玻股份、联讯创投、联讯投资间接持有56.78%股权 建筑材料新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3 北玻硅巢 高学明通过北玻轻晶石、北玻股份、联讯创投、联讯投资间接持有58.12%股权 建筑材料专用机械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生产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 北玻轻晶石 轻晶石生产产线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轻晶石材料生产工艺、应用技术的研发、设计

  如上表所示,北玻轻晶石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轻晶石材料及其生产设备、以及轻晶石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轻晶石产品为利用废弃尾矿砂或自然砂石等硅基类环境废弃物加工而成的新型轻质环保墙体材料,具备轻质高强、耐火保温、憎水防潮、吸音隔音、稳定持久、装饰一体等功能特色,可达到媲美各类石材装饰面的效果,与发行人深加工玻璃产品在产品用途及定位上存在显著差异,不具有竞争和替代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学明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

  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学明先生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如下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和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在公司任职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也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构成同业竞争,以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具有有效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涉诉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未决诉讼主要情况如下:

  2018年8月,北玻镀膜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法院”)起诉中健玻璃,要求中健玻璃支付镀膜设备款项2,174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2019年2月,松江法院一审认定涉案设备已经具备商业化生产的能力,中健玻璃的付款条件已成就,判决北玻镀膜胜诉。中健玻璃不服判决,于2019年3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中院”)提起上诉;2019年9月,上海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中健玻璃上诉,维持原判。

  中健玻璃不服上述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申请再审。2020年6月,上海高院裁定上海中院再审,再审期间原判决中止执行。

  2020年7月,上海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前述上海中院二审判决及松江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松江法院重审。

  2021年9月,松江法院判定北玻镀膜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涉案设备已投入生产,所涉价款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驳回北玻镀膜全部诉求;2021年10月,北玻镀膜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2月,上海中院二审判决驳回北玻镀膜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3月,北玻镀膜向上海高院提交再审申请,2022年6月,上海高院已立案审查北玻镀膜再审申请,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2019年9月,中健玻璃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起诉北玻镀膜,要求北玻镀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赔偿因购买被告设备造成的利息损失4,580万元、支付为维护设备支出的其他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2021年8月,哈尔滨中院一审判决北玻镀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完成剩余部件及启动密码的交付,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同时驳回中健玻璃主张的赔偿利息损失、为维护设备支出的其他损失等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北玻镀膜和中健玻璃共同承担。

  2021年9月,北玻镀膜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黑龙江高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黑龙江高院判决驳回北玻镀膜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8月,北玻镀膜向黑龙江高院提交再审申请;2023年5月,黑龙江高院已立案审查北玻镀膜再审申请;2023年8月,黑龙江高院出具(2023黑民申)251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北玻镀膜的再审申请。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的罚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天津北玻出具Z1152021003、Z1152021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北玻因新建项目生产车间、科研楼等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相关的规定,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天津北玻分别作出罚款 925,438.44元、327,930.12元的处罚。

  天津北玻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付了上述罚款,并立即进行整改,于2022年1月取得了关于新建项目生产车间、科研楼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成了相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主管部门予以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天津北玻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相关建设项目合同价款分别为 46,271,922.00元、16,396,506.00元,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作出的罚款金额属于上述处罚区间的下限。

  2023年4月,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该局对天津北玻做出了行政处罚(Z1152021003、Z1152021004号),该等处罚针对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除前述处罚事项外,天津北玻未受到建设工程方面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1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对天津北玻作出津汇检罚〔202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北玻因未按规定在外汇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天津北玻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和罚款1万元的处罚,天津北玻及时缴付了上述罚款,并立即进行整改,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根据《外汇管理行政罚款裁量办法》及其附件“罚款幅度裁量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罚款“1万元(含)-2万元(不含)”属“较轻情节”。发行人受到的罚款1万元的处罚为此区间下限,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等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在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危机的影响下,包括我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在内的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宣布碳中和目标,其中我国已正式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先后发布了《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多项政策,符合低碳、绿色发展的产业已成为重要投资领域。公司深耕玻璃深加工技术领域,其中玻璃钢化设备可用于光伏玻璃生产,玻璃深加工产品亦是节能建筑的重要外墙材料,双碳战略为公司所处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灵活且具备成本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已进入对传统能源存量替代的爆发阶段。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达87.41GW,同比增长59.3%,连续十年位居全球首位。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达230GW,创历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