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建筑结构丨结构届全国表:冯远、王翠坤、戴雅萍、郝际平提案集锦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3-11-06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建筑结构》编委

  冯远认为,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功能的不断延伸,未来城市将面临更多复杂且极具不确定性的风险灾害。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增强城市建设的韧性,让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必将成为城市科学治理的未来方向。

  她以疫情期间成都青白江区发生的5.1级地震为例,“2月3日凌晨,成都青白江区发生了5.1级地震,但成都人民面对地震非常从容,大街上并未出现惊慌失措的场面。但若发生的是8级地震,那么估计人们很难再做到如此淡定,一定会来到室外。”

  冯远对《中国建设报》回忆道:“12年前的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的当天下午,街道上站满了人,到了晚上,很多人拿着席子、枕头等卧具来到大街上,却难以找到一席之地。相比12年前的今天,城市中的建筑更高、密度更大,要将竖向空间的人都放在地面上,难度会更大。且疫情和地震这两种灾害的防控措施恰恰相反,疫情要求人们待在家里,人员不能聚集;而大地震发生后,人们都会被疏散到室外,必然导致聚集。所以,当疫情遇上了地震,该如何应对?”

  “不仅如此,也可能有其它灾难同时发生,如地震+火灾、地震+风灾等,该怎么办?”在她看来,当城市面对多灾并发时,如何进行及时有效地应对,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这是城市设计、房屋设计应积极思考的问题。

  “作为建筑行业从业者,我认为这不仅需要城市具备应对突发状况时的应急治理能力,还需要强调‘韧性城市’的建设理念,提高城市面对风险的快速应对能力、适应能力和恢复能力。”冯远对《中国建设报》说,据其介绍,“韧性”是最早在物理学中被使用的一个概念,后逐渐被引用到生态学、环境学、城市规划领域,出现了“城市韧性”、“韧性城市”的说法,并在20世纪末被引入中国。

  冯远续称,“韧性城市”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城市建设理念,代表着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其基本特征体现在:一是当灾害发生时,城市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抵御、吸收和化解外界对其产生的影响;二是城市能够从灾害中快速恢复,保持城市功能正常运行。通俗来讲,就是城市通过适应,来更好地应对各类灾害风险。

  具体到如何构建,她进一步表示,“韧性城市”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建议从政策制度、工程技术、社会管理、文化观念等方面进行系统构建。

  政策制度方面。要加强韧性城市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城市发展需要的韧性城市基本理论、指标体系、规划方法和相关建设管理及技术标准,做好韧性城市规划建设的顶层设计。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灾害发生时为居民提供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降低灾害损失,帮助灾后快速恢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为韧性城市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工程技术方面。要将韧性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维的全过程。将防灾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中;在传统建筑设计中,考虑“弹性”设计,提升技术预见性;在防灾方面,从建筑抗震、抗洪、抗风的传统设计思维方式向适应性、可恢复性设计思维转变,尽可能减轻灾害对建筑物造成的损伤;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提升城市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等功能。

  社会管理方面。要提高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要从单一风险应急管理模式向多领域、跨学科、多部门协作的应急工作模式转变。

  文化观念方面。要通过组织应急救灾演练、媒体宣传等途径,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关注公众面对灾害的情绪反应和灾后的精神恢复,及时给与必要的心理干预,缩短灾后不良情绪的恢复时间。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上存在短板,如何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是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屏障的重要任务。

  《中国建设报》获悉,冯远也关注到了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问题,她在提案中建议:

  第一,在国土资源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包括防疫应急场地规划、防疫应急物资规划、防疫应急人员规划等。要提升办公、商业等建筑和居民小区的健康安全标准,优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街道社区等公共空间功能和管理等,提高城市遭遇突发灾害时的冗余度和韧性。

  第二,要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采用“平疫结合”设计思路,有针对性将一些设施纳入应急场所范畴,例如借鉴方舱医院,根据城市特点和人口规模,规划一些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宾馆酒店作为疫情期间改造用途使用,预留所有的水、电等设备接口,通风系统等各专业的设计应能满足传染病医院的设计要求,确保在日常和应急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高效的功能及空间转换。

  对于新建医院,提倡可拓展性设计概念,将其建设成为“日常”+“应急”相结合的公共设施,增强应急转换能力,让普通医院在疫情发生时能快速转换成收治传染病患者的特殊医院。

  预留可快速建立临时医院的场地和市政条件,如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场地应选择在空旷地区、远离人员密集居住区,最好位于城市下风向,减少病毒扩散几率。

  第三,建立应急设计建造技术体系。完善应急设计建造标准,优化应急建造工艺技术,强化应急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

  第四,对“日常”+“应急”相结合的这类公共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动态的监控和运维管理,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到资源及时投放和精准调用。

  “绝大多数产品都有使用说明书,它能介绍该产品的功能特点、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对于消费者正确使用该产品,避免因操作或维修不当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以及合理确定生产者、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都具有重要作用。”类比产品使用说明书,冯远注意到了住宅领域当前客观存在的问题,她对《中国建设报》表示,目前,普通消费者在选购住宅时一般多关注或比较容易了解房屋所处地段、户型、朝向和立面等信息,而对建筑物的内部结构、采用材料、载荷限值、钢材用量、隔音防火、绿色环保等涉及建筑物安全、品质和使用寿命的参数信息则缺乏了解渠道或不关心。现实生活中,因错误拆改、盲目增加使用荷载、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及时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出现。

  商品住宅同样也是一种产品,它也需要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为用户提供关于住宅的关键信息。同时,商品住宅又是一类特殊的产品,它建造耗资大、设计复杂、使用时间长且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品质和生命财产安全。在冯远看来,实际上,如果能够让用户提前了解关于住宅性能、使用和装修及维护注意事项的信息和知识,类似的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也能做到知情购买。所以,提供一份详尽的建筑物使用说明书显得更为重要。

  据《中国建设报》了解,我国早在1998年就印发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定的规定》,“但从现实来看,该规定的执行效果还不够显著,”冯远认为,她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在法律效力上,由于目前说明书仅作为住宅转让合同的附件在签约环节使用,编制与否对企业影响不大,所以开发商对说明书重视程度不高,有的甚至不予提供。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前也不能充分了解房屋产品性能,无法做到知情选择,可能造成因盲目选购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二是在发放时间和对象上,现行说明书制度仅强调新房销售环节,而对房屋购置以后涉及的二手房交易或租赁环节缺乏针对性内容,这使得住房使用和二次装修的安全性问题难以得到切实的全周期保障。另外,如今物业越来越多地承担着建筑的维护职责,但说明书制度并未对物业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说明,物业单位对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指引效果受限。三是在制度执行的监管上,主管部门在监管手段和检查频率上都有所不足。四是在制度保障上,缺乏将使用说明书制度执行结果与企业信用资质挂钩的具体方法,导致制度执行效果不佳。

  现行说明书制度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在实际操作中,多由地方住建部门编制相关示范文本,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购买后填制。对于使用说明书应当包含的内容,目前各地要求不一致,缺乏全国统一标准以及统一的示范文本。

  另外,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使用说明书内容描述的语言和专有名词不便于阅读和理解,导致用户对说明书不感兴趣,放弃索要的权利,从而影响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实施。

  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措施少,导致用户对使用说明书的作用和意义缺乏关注和了解。有的不知道向开发企业索要使用说明书甚至不知道住房还有说明书,有的即使拿到说明书也不予重视,使得说明书制度的落地效果大打折扣,最终可能造成购房者和建筑物质量安全维护的损失。

  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用户利益,有效提升建筑服务品质,延长建筑寿命,据《中国建设报》了解,冯远在相应提案中给出了如下建议:

  要使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发挥应有作用,需要在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管、保障等各个环节同时发力、相互配合。

  一是增大使用说明书制度的法律效力和违法成本,促使开发商企业对说明书的重视力度,切实执行相关制度。如将《住宅使用说明书》纳入工程验收、预售审批等行政审批环节的申报要件;将说明书的实施落地质量与开发企业的信用、物业单位的等级评定挂钩等,强化落实开发企业在房屋开发修建环节以及物业服务在后期房屋装修维护监管环节中的相应责任。

  二是明确二手房交易及租赁的不同情形下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内容、提供方和相应监管部门。如对于二手房交易情形,可将《住宅使用说明书》纳入产权转移审批环节的申报要件;对于房屋租赁情形,可考虑将《住宅使用说明书》随房屋租赁合同一起,纳入租客暂住证办理的申报要件。并将说明书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备案,确保各类房屋所有人(或用户)的权益及建筑物的质量安全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强化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住宅使用说明书编制发放情况检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向购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及时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可结合信息化手段,将说明书随房屋备案号等房屋信息要项一同纳入房屋信息电子管理系统,从而确保说明书有路可查、有迹可循。

  四是明确《住宅使用说明书》发放对象应包括房屋所有人、租用者、物业服务单位。

  一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用户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共同参与研究编制《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其内容应包含建筑物的使用年限、结构型式、抗震抗风等参数、采用各类材料品种与环保性能、材料用量(如用钢量)、载荷限值、标注尺寸的平面布置图、承重墙位置、隔音性能、防火措施、管线分布、门窗、机电设备、电梯运维等特点及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方法等必要信息,确立基本统一标准。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实际情况增加个性化内容,使其说明书更详细有特色的反映建筑物的性能特点,更好指导用户合理使用住宅。

  二是增强使用说明书的可读性,用易读、易懂的语言描述专业知识,使用户和物管人员能够清晰快速了解建筑物的性能和使用要点。

  一是通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业组织加大对执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宣贯,确保开发商企业明确自身义务和责任,依法编制和发放使用说明书。二是针对广大用户,加大使用说明书制度的作用宣传,让用户了解房屋性能、使用维修等基本知识,切实增强用户的权益保障和安全意识。如利用各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网站首页以及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宣传推送,在小区公告栏张贴住宅使用说明书范本、由于盲目装修引发事故的案例等,也可由政府牵头,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举办住房相关知识宣讲、知识竞赛活动等。

  一份完善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措施,可以帮助用户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居住)房屋,这不仅体现了对用户的良好服务和尊重,也是对建筑物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的有效保障。同时也可合理引导房屋开发、设计和建造,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建筑结构》编委

  王翠坤注意到,现阶段建筑市场仍然存在较多乱象,许多设计单位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接受建设单位不合理的设计周期、设计费用及限额设计等要求,致使设计文件质量及安全难以保证。住房是百姓的重大财产,其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此外,施工图审查还是很多政府技术政策的把关环节,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抗震的超限审查的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如果取消施工图审查,这些把关也就无法实现。

  事实上,自2018年起,国家就在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国办11号文《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又提出“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意见》一经发布,引起行业热议。但在王翠坤看来,个别地区取消或变相取消施工图审查,其合理性有待商榷。

  对此,她进一步分析称,根据调研统计,近年全国施工图一次审查合格率不足5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主要审查内容之一。“经对2013-2017年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上报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和分析对比,发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问题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说明勘察设计质量并不乐观,远未达到免审或免检的地步。”

  鉴于此,王翠坤提出了应以守住建筑结构安全底线为原则,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的建议:

  第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王翠坤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明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的建筑工程行业,更应该坚持法治理念,从国家安全的高度认识建筑结构设计安全,以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建筑结构设计安全风险,坚持改革与防范安全风险协调统一的原则,既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进行改革,更不能以保障安全为借口阻扰改革,依法办事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都对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赋予了施工图审查“行政许可”性质和“行政审批”及“政府监管”职能。只要国务院这些法律、法规及条例没变,就要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

  第二,完善图审制度,守住结构安全底线。“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图审制度,我们可学习借鉴其在运行机制、图审标准、图审内容、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立法执法与政府监管职责界定、企业和个人从业风险防控以及行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及作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王翠坤对《中国建设报》记者举例说道,如逐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转变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或“工程设计安全审查”,通过各种监管手段,真实反映设计质量技术和安全水平。

  第三,提高审查效率,不断完善审查机制。王翠坤认为,为适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应在坚守建筑结构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以大幅提高审查效率为导向,坚持并不断完善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其主要工作可从建立健康可持续图审运行机制、实施多审合一、精简图审范围及内容、分节点进行图审及施工许可审批、实施数字化图审、构建图审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全国范围内图审资源共享等。

  第四,研究探索社会保险制度。在王翠坤看来,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研究探索通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同时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建设各方诚信体系构建等。

  全国人大代表戴雅萍: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从2018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审批制度改革。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33号文件,对涉及工程勘察设计环节的施工图审查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改革措施主要包括:(1)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2019年0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1号文件,再次在施工图审查环节提出新的改革措施:“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2018年国办33号文的内容来看,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十多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基本上是予以肯定的,在改革中的功能和定位属于进一步加强的。但自从2019年国办11号文发布后,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的引导下,全国多个地区推出的或正在酝酿的施工图审查改革措施有一刀切的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总体而言,部分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且未削弱政府质量监管力度,如,“三审合一”和“缩减审查范围”,进一步整合了审查事项,减少了申报条件,减轻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负担,且提升了政府服务质量;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创新,如 “完全取消施工图审查”和“审查后置”等措施,需要谨慎行之。一项涉及人民生产财产安全的质量监管制度,需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评估的基础上,才能决定废除或者弱化,一刀切的简单取消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度危害,是逃避政府质量监管责任,且对质量安全工作的不负责任。为此,我们提请有关部门应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责任,有的放矢,科学决策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除了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等相关主体责任外,还重点强调了“强化工程设计安全监管,加强对结构计算书的复核,提高设计结构整体安全、消防安全等水平”,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工程质量设计安全的监管责任。施工图审查是对政府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重要保障之一。在近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部分地方主管部门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主体单位责任为借口,回避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是非常不妥当的做法。一方面,强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与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并不矛盾。当前,施工阶段有质监站的施工监督检查来保障施工质量,但在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图审查是政府在勘察设计环节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监管手段。受制于监督力量和监管手段,在后期发现建筑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项目已经处于部分建成甚至全部建成阶段,发生问题后,建设单位后期发现问题整改的时间和费用远远大于当前施工图审查事前发现问题整改的代价,损失难以衡量且难以挽回。而施工图审查作为一种代表政府对质量安全的全面审查,弥补了政府部门事后抽查的片面性和监管的滞后性,使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在工程施工前得到纠正,预防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并为诚信评估体系建设和政府监管提供了宝贵的支撑。另一方面,施工图审查与营商环境改革并不矛盾,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审批效率和审批环境,施工图审查重点是守底线,在缩减审查范围和审查时间的基础上,施工图审查反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个别反对施工图审查的人员提出“审查机构都是微型审图机构,现有的审查机构不仅条件差、水平有限,各方面都无法与设计单位比,是低水平审查高水平”,并以此为理由反对施工图审查,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一方面,审查水平和设计水平是两个概念,审查机构的职责是受政府监管部门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审查项目的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超越标准或违反标准的需要进行论证或整改,与设计水平高低无关。设计水平的高低是从方案、结构体系、创意和工艺等方面进一步体现,这些并不是审查机构审查职责;另一方面,施工图审查审的是强制性标准,监管的是地基基础和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使用安全等安全隐患,是运用底线思维方法来保障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与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履行主体责任相互协调且相互促进。第三,从规模上来讲,审查机构规模与设计单位规模确实无法相提并论,但从资格标准上来说,审查机构的认定标准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不低于甲级勘察设计院相应岗位要求。最后,“术业有专攻”,勘察设计行业涉及的规范达上千本,强制性条文上万条,因长期从事审查工作,审查人员对标准的掌握程度远远高于设计院的单个设计团队或设计人员。

  不管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还是十九大提出的“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都说明质量安全是兴国之道、富国之本、强国之策。在一定阶段内,尤其是当前建筑市场仍然没有达到非常规范,而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单靠“承诺制”来解决质量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做法,甚至可以说是不负责任,政府组织或委托社会机构对施工图全面审查仍是保证我国设计安全基本面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以上情况,现提出以下建议:

  涉及到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的改革,必须慎之又慎,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涉及到施工图审查的改革,必须全面倾听行业的呼声,从制度设立的背景、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弊端多方面科学评估,如果一旦仓促退出,可能造成设计质量安全问题重蹈99年重庆綦江事故的覆辙,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对于设计安全质量的管控,必须关口前置,做好事前预防、预治,不能等到问题发生再去处理,那样我们承受的代价就太大了。建议在当前阶段,政府还是要坚持和支持实施施工图审查制度,立足于事前做好建设工程设计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2019年,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建设部13号令、46号令等都对施工图审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施工图审查的性质进行了明确,并强调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019年修订的《消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刚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提出“要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改革措施”,“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等,均明确提出了施工图审查的进一步改革方向,同时也可以看出,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安全只有现在,没有下一次”。因此,建议立即叫停当前部分地方推行的“取消施工图审查”等错误的做法,对于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改革,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法治框架内对施工图审查予以改革完善,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审查效率等问题,建议应以大幅减少环节、压缩时间为导向,通过多审合一,精简审查内容,调整审查流程,推行数字化审查,打破审查属地化限制等方式,切实推动审查行业改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保障。

  2.针对施工图审查存在的定位不清等问题,建议在《建筑法》的修订过程中,对施工图审查二十年来在保障设计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并将施工图审查制度作为一项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重要制度纳入《建筑法》中,对施工图审查的性质、定位予以予以明确。

  勘察设计行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引领和关怀下,70年来不断发展壮大,不但门类齐全、装备精良,而且在技术上的一些领域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是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决定性因素。为鼓励设计创新、倡导工匠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优秀勘察设计人员以及优秀勘察设计作品,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设部就开始持续组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评审工作,为繁荣全国的设计创作、鼓励创作、创新、创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我国工程勘察设计界的最高奖项,是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择优晋升院士和大师的必要条件,也是中青年设计师终身追求的理想和目标。

  但是,自2010年之后,这个有着巨大社会影响力的奖项被莫名停止,至今已停止四届(次)十年的评审。期间行业协会、勘察设计企业及几十位院士大师不断呼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尽快恢复评奖,但终无果。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五大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作为排头兵首当其冲,责无旁贷。

  1、尽快恢复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公布、奖牌发放工作并使之正常化;

  2、尽快完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审办法,恢复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奖项设置;

  3、大力宣传表彰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优秀设计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乃至全国形成崇高质量、鼓励创作、倡导工匠精神、表彰优秀设计师的良好氛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于2003年5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同月由国务院发布并实施,其出台的背景为2003年4月暴发的“非典”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实施,一是在我国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法律制度;二是投入大量资金,解决了疾控方面的硬件设施,负压病房、负压救护车等传染性疾病防控硬件得到了较大程度满足。此后我国又先后修订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动物防疫法》等。“非典”疫情过后,中国又经历了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均得到了非常较好的控制。我国疾病防控从被动迎战到主动出击、从各自为战到多方联动,可以说,覆盖全国的疾病防控、传染病救治体系已颇具成效。与此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重要性日趋明显。

  今年初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在党中央的坚强统一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防控措施,迅速且有效地遏制了疫情的蔓延。截至目前,我国已取得了抗击疫情的阶段性重大胜利。

  疫情发生以来,在防疫战役应对的过程中,相关环节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其突出表现为在疫情初期,传染病医院、病床等医疗硬件设施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大量确诊病例的救治。期间,国家采用装配式建筑手段,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武汉火神山、雷神山等应急医院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危重症病例的救治能力。

  二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设施战略储备不足。面对这一现状,国家迅速改建了十几个方舱医院,实现了所有轻症、疑似病例的收治,极大地缓解了重点疫区人员的恐慌。

  三是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物资战略储备不足。疫情初期,医疗物资如检测试剂、医护防护物资严重匮乏,导致大量疑似病人得不到及时确诊、疫情重点地区大量医护人员被感染。同时,防疫物资缺少战略储备,出现了部分地区争抢、扣押外地医疗物资的现象。相关单位的提前复工复产、医疗物资供应的快速跟进,有力地加快了病人的确诊进度,降低了医护人员的感染几率,全社会恐慌情绪也得到了极大缓解。

  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尚待优化。疫情暴发期间,重点疫区应急响应防控工作略显失控。

  五是舆情应对和舆情引导能力尚显不足。部分地区“封、堵、防”等旧有舆情应对理念仍旧存在。此外,舆情应对能力不足,如发布会风波、红会风波等,对当地政府公信力产生较大冲击。

  一是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尚显不足。2003年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区域(城市群)规划建设中的医疗及公共卫生能力与经济人口的匹配度、城市公共卫生防控和服务能力的建设规划、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的规划建设、医疗及公共卫生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方面,尚显不足。

  二是公共建筑“平疫结合”的功能尚显不足。其主要表现在:既有大型公共场馆疫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尚显不足;乡镇、社区等基层环节基础建设薄弱,特别是疫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几乎空白;部分易感人群聚集地的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几乎空白。

  三是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和管理尚显不足。疫情初期的检测效率不够高、检测手段不够多;医疗战略物资战略储备不足;社会防疫物资战略储备不足。

  四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需要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亟须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能力亟须提升;应急响应速度亟须提升;相关机构应急响应执行能力亟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演练及演练方案亟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流动人员的管理亟须加强。

  五是部分地区舆情应对理念落后。对舆情应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危机意识淡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掌握不够准确、全面,导致舆情被动;舆情应对能力不足。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的许多方面的内容,已难以与当前社会情况相适应。结合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建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出修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以更好地完成本次疫情下一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复燃”的目标,同时更好地应对未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主要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区域(城市群)一体化规划建设中公共卫生及医疗设施及配套的同步规划建设,形成区域(城市群)医疗及公共卫生能力与经济、人口相匹配的格局;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独立传染病医院等的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控和服务能力;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等公共卫生事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

  二是加强公共建筑“平疫结合”功能的提升。在新建大型公共场馆(如展览馆、体育馆等)时,“平疫结合”设计应纳入设计规范,加入大型公共场馆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要素,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储备能力;对现有大型公共场馆建筑,结合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消防、人防和交通等布局,加入公共卫生要求,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进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改造;针对乡镇社区基础建设薄弱的特征,在乡镇、社区医院旁可改造并储备可征用的设施;针对免疫力低下人群聚集的场所,特别是养老机构等,应进行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平疫结合改造建设。

  三是加强医疗及公共卫生物资的战略储备及管理。加强具有医疗检测资质机构、单位的审核管理,形成统一标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期检测试剂的快速研发和规模化生产,丰富检测手段,加快突发公共卫生疾病的确诊速度;加强医院医护物资的战略储备,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医护感染率;加强社会防疫物资的战略储备,减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社会医疗物资的挤兑;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结合成本控制的原则,站在区域(城市群)一体化高度进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同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轮换使用机制,合理储备物资、避免浪费。

  四是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建立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根据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特征,制定事件分级标准,完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等应对处置方案或行动指南;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建设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显著症候群相关门诊部门的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利用数字化、云计算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症候群疾病的指征分析,提高相关高传染性疾病的确诊效率,提高密切接触人员的流行病学筛查速度;加快医疗与公共卫生数据一网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医疗机构的检测数据强制同步上传措施,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如职业、住址、直系亲属等必要信息,在方便大数据分析、利于防控的同时,避免相关人员瞒报现象的发生;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确认核实、事件的发布与应急响应的“双同步”;提升应急响应执行能力,明确和落实公共卫生机构,如各级公共医院、红十字会等的公共卫生职责,确保应急响应时各环节不出现脱节;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时的应急演练,加强与社会面的协同和联动,在提升公共卫生机构应急能力的同时,提升全民防护意识和素养;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重点疫区流动人口的管理,让人员快速静止下来,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员流动,降低防疫难度。

  五是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建设。提升舆情应对理念,坚决杜绝“封、堵、防”作风,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阶段、危害等基本情况,坦诚地公布存在的问题及亟须的援助方向,引导舆论向有利于快速防控的方向发展;第一时间动员全体政府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源,及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避免产生谣言甚至引发全社会恐慌;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第一时间准确研判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形成首声效应,树立权威形象。

  结合工作自己准备的提案5个、承接陕西省提案素材准备的提案5个、联名提案10个……

  5月19日,当记者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会长郝际平时,他正在忙着梳理为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准备的提案列表。素材太多,郝际平委员细心地在每个提案题目后面标注了素材的阿拉伯数字序号。

  因为疫情,2020年全国两会注定是一场身处特殊历史场景、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盛会。如何应对疫情冲击、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必将是两会关注的焦点。对于今年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发展态势,郝际平委员分析认为,全行业为抗击疫情而迸发出精神力量,将化作更多的前行动力,全行业正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保证经济平稳运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应有的贡献。

  记者看到,郝际平委员的提案清单就有“关于当前疫情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提案”。此外,他关注的话题还有“加强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把控”、“将箱式房屋列为国家应急物资”、“取消实木、实木复合地板消费税”,以及“加快提升陕西省丹江口水库过船”、“推进黄河流域陕西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建筑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话题占很大比例。

  履职一年多来,郝际平委员在繁忙的行业管理工作之余,展开广泛调研,深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各个分支机构行业领域,与群众交流,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倾听业界呼声,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力,以写出对行业有价值的提案,精准建言资政。

  对于今年行业走势,郝际平认为,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正在持续向好,经济逐步恢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性的前提下,建筑金属结构产业经济大局稳定,行业企业复产达产正在全面推进,产品消费需求有序回升。未来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活跃度将比较低迷,必须激活国内市场潜力、畅通内部良性循环。

  此次疫情严重冲击生产生活秩序,抗击疫情让产业经济付出了代价,一定程度上也打乱了原有发展步骤。面对疫情,建筑金属结构行业经受住了考验。虽然影响较大,但总体可控,不会改变产业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尽管部分企业遇困,但疫情未伤及生产力根本,新动能更逆势增长;尽管企业生产经营和产业链稳定受到冲击,但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彰显了产业经济的强大韧性。

  更让人瞩目的是,疫情倒逼产业向数字化转型升级,新动能逆势崛起成长。凡是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较多的制造业或服务业,以及采用新商业模式和新管理模式的企业,不仅受影响小而且复产复工速度快。

  年初至今,产业发展中,和互联网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继续保持逆势增长,线上交易增长迅猛,潜能巨大,新基建、新消费同频共振,将成为拉动经济的新增长点,开启巨大的经济新蓝海。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零售、智能供应链、智慧物流在重塑着新消费环境和消费趋势,这也为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越来越多企业正在把握新机遇、新风口,危中觅机,加快业务转型。行业正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和新管理模式来寻求突破。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将致力于帮助会员企业弘扬战“疫”精神,增强信心,协调上下游供需关系,保证产业链正常供应。帮助行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建立更好的市场机制,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重塑产业链供应链,打通产学研创新链、价值链。

  回首今年抗疫工作,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各个领域发挥各自优势,献出行业爱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力量。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净化与新风委员会组织行业会员单位发挥资源优势,践行社会责任,积极捐款捐物,首批26家企业即捐赠了价值约为1034万元的净化消毒物资到疫情一线。建筑钢结构行业以援建、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疫情防治工作。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以数据为基础,支撑政府决策,服务企业所需,维护行业利益。在这场抗疫战役中,集成房屋行业大多数企业都全力投入到抗疫医院的建设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除了 “火神山”和“雷神山”外,各省会和主要城市都建了防疫医院,在不到20天的时间,行业50 多家会员单位建造了40多所抗疫医院,提供超过4万个箱式房屋,约完成40多所防疫医院工程,令世界瞩目。其中14 家会员企业总计完成101个项目,提供6800个箱子,涉及到54个城市,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集成房屋企业在这场行动中实现逆势增长,让全社会关注。

  为确保落实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救援项目中的产品供应和产品质量,4月7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向国家应急管理部提交了《关于将箱式房屋产品列为国家应急储备物资的报告》。郝际平委员还撰写了“将箱式房屋列为国家应急物资”的提案,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郝际平委员表示,信心比黄金重要,在后疫情时代,产业发展将更加凝心聚力,转型升级,提振复苏,呈现更美好的风景。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