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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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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1,788,17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分配利润45,642,916.18元(含税)。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如因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2年,国内房地产市场急剧降温,投资活力降低,消费者信心受阻,房企业绩普遍下滑,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3万亿元,同比下降10%;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0.7%。2022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信贷、债券、股权融资三箭齐发,为房企授信扩容、增新发债,并重启股权融资,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房地产市场开始逐步修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3年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5.7%,商品房住宅销售面积下降0.6%,但降幅已明显收窄;而同期住宅销售额同比增长3.5%,房地产销售回暖迹象较明显。同时,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带来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及保障房等项目的增量,大中城市科教文卫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房地产市场对房建业务的影响,建筑业中的房地产需求仍较高。鉴于2022年底房地产宽松政策的力度较强,覆盖保需求、保项目和保主体等各个方面,2023年地方性宽松政策还在陆续推出。但因房地产相关政策传导具有一定时滞,存在部分刚需延迟释放的可能,预计2023年房地产销售有望后续得到进一步修复。

  基建投资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基础设施投资较上年增长9.4%,增速比2021年加快9个百分点,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1%,一定程度弥补了消费收缩缺口。2023年,在结构上,财政支出政策对基建的扶持力度依然较强,其中一般预算支出中,基建类支出同比增长3.6%,较2022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支出也加大对基建投资类项目支持,2023年1-2月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超8成投向基建类项目,专项债用作资本金重点投向交通建设类项目。以高速公路为例,2023年,全国14条重点高速即将开工,总投资超2000亿元。在节奏上,财政支出将保持前置发力,并加快实物工作量落地。调整后,预计全年基建投资增速可达到9.4%。在规模上,来自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报告显示,财政部已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2.19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大幅增长50%。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下,预计2023年我国基建投资增速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将在建筑业需求带动过程中发挥引擎作用。在方向上,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5G基建、高铁、新能源等新基建和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领域发展空间较大,预计未来新基建对建筑业总产值的带动效果将明显提升。

  在“双碳”的背景之下,建筑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碳达峰”任务的主要抓手,拥有碳减排的空间极大,将会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节点。装配式建筑是建筑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举措,相较于传统现浇建筑,装配式建筑在生产制造和施工等环节均能实现“减碳”效果。建筑企业正加大布局装配式建筑,据CCPA统计,2022年上半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25%,装配式建筑建设面积累计达到24亿平方米,但与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从国家政策上看,2022年以来,国家和各部委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建筑业务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等政策,都提出要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行绿色施工。2022年8月重庆市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指出重点培育装配式部品部件、智能施工机械装配产业,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标准化设计,在绿色建筑中推广成熟装配式技术应用。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环境的助推下,装配式建筑行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公司作为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深耕本地多年的上市公司,在承建川渝地区重大建设项目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品牌和区域优势,并坚持立足重庆,面向全国,不断拓展市场份额。长期以来,公司坚持技术立企、人才强企,加强科技创新和统筹组织,推动建筑工艺提档升级,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对中高端产品的渗透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等加快推动落实,重庆“两点”“两地”战略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给公司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发展的重要机会。公司将持续巩固传统房屋建筑市场,大力开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以及水运、水利、电厂、园区等建设领域,通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不断提高市场影响力和市场地位。

  展望未来,公司将突出建筑施工优势,全力打造集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增值服务为一体的全生命周期千亿级综合性建筑企业集团,初步建成“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

  公司是以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等业务为主业,集工程设计、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服务为一体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公共与民用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等;高等级公路及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等的施工、建设与投资;建筑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物流、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经营模式主要分为施工合同模式和融资合同模式两个类别。其中,施工合同模式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基建工程、专业工程、建筑装饰等业务;融资合同模式主要用于部分基建工程业务。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经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工程总承包: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总承包资质范围内提供承揽承建服务。工程总承包范围最广,包括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项目、各专业)、聘请施工监理、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各项工程数据,最后向业主移交完工工程,直接对业主负责。

  EPC模式:受业主委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公司充分发挥在设计、采购、施工等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施工总承包:公司直接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按照施工图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和各个专业工程的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满足业主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直接对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商负责。

  专业承包:是从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商处分包某专业工程进行施工。公司主要在桩基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通风管道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等领域实施专业承包。

  PPP模式:公司通过资本运作来承揽业务的一种形式,经过招采程序后,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或政府代表方合作,各方作为股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对PPP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进行全面管理并对实施机构负责。

  BOT模式: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特许权协议,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并在一定时期内对建设项目享有经营权,依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内通过收取运营费用、获得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方式回收投资和取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

  BOO模式: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特许权协议,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政府。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737.82亿元,同比增长16.65%。实现营业总收入493.30亿元,同比下降14.69%;实现利润总额2.33亿元,同比减少约32.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减少约44.69%;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20.68亿元,同比增长5.21%;净资产92.53亿元,同比减少14.22%;资产负债率88.73%,同比增加2.56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公允反映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年末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及会计师审计,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9,738.8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493.35万元。主要为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有所下降。

  计提依据: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08.04万元。主要为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有所下降。

  计提依据: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37,475.85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建造合同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依据: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依据: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贷款减值准备-788.83万元。主要为所属信和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规模减少。

  计提依据:公司所属信和小贷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依据: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该资产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资产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617.36万元。主要为风险较高的合同资产减值转回。

  计提依据: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预计信用损失。

  计提依据: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列作减值准备。

  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9,738.81万元,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39,738.8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05.72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召开、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如下: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61,052,778.61元(币种人民币,下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1,788,1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642,916.18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既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又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长期发展。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事项尚需提请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唐德祥、周进、闫学军、鲁学佳、李海鹰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相关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事前审议,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协议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客观、公正、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统计,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为16,489.1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6.28%,且少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预计数(64,762.45万元)。交易对象主要系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或组织),以及第二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具体关联交易及其金额如下:

  注:以上各类别关联交易中合并统计的关联方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或间接控制。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分别按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二大股东控制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下同。

  本次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6,761.54万元,主要类别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事项,其2022年发生额及2023年预计额(包括同类别单一公司及合计金额)分别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均未超过1%。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注:上述关联交易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无适用市场价格标准的,则在成本加税费核算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重庆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置业”)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22年3月,新城置业以“建工新嶺域二组团总承包工程项目”为标的开展竞选邀请。为承建该项目,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响应了上述竞选邀请,并于2022年3月25日按5,000.00万元/家缴纳了竞选诚意金,共计25,000.00万元。根据竞选邀请约定,在中选单位确定后应不迟于2022年5月30日予以退还。因上述诚意金未能按时退还,构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项诚意金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0%。

  公司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以及清收,2023年4月10日,上述被占用资金本金25,000.00万元全部收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占用资金产生的利息1,674.59万元全部收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已全部解决。

  公司已严格要求公司全体董监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在后续的日常管理中,公司将定期组织开展董监高、有关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参加证券法律法规的内培外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的运行程序,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形成统一的财务监管体系,切实遵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职责,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堵塞监管漏洞。公司财务资产部将定期检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

  完善审计部的职能,加强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将密切关注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对疑似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为进一步夯实、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公司将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资产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关联交易内控管理专项能力提升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从完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关联交易内控管理责任、强化关联交易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关联交易管理流程信息化等四个方面建立更加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针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与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经理层全体成员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董事会今后将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与监督,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坚决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 年4月25日14点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德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2年年度报告》及《重庆建工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指标计划,其中:承接任务量960亿元,营业收入592亿元。

  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总额18.33亿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7.77亿元,股权投资10.56亿元。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27)。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3-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3-029)。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3-03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投资巫山县绿色转型发展及新型城镇化PPP项目暨参股设立SPV公司的议案》

  公司之所属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建公司”)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组建联合体已中标巫山县绿色转型发展及新型城镇化PPP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70,325.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4,475.25万元。城投集团与三建公司,以及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巫山县投资有限公司按照85:10:5比例共同出资组建SPV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根据相关约定,该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均由三建公司承建。公司董事会同意三建公司按10%持股比例出资设立SPV公司,并同意其按持股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约3,432.55万元。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授权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安排发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业务流程层面的全面预算、财务报告、税务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合同及法务管理、信息系统、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内控自评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予以重点关注。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公司内控自评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已进行恰当完善;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执行缺陷,将在下一年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双重监督机制,予以重点关注。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及整改方案,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均被验证已整改完成,不存在上一年度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整改完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通过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发现公司在关联资金往来等方面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未来期间,公司将在本次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为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规范运行提供合理的保证,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1号自律监管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313号”《关于核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16,600,00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63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365,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6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1-00175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2年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55,108.7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1,645,174,766.25元(该金额包含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 2,809,766.25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90”号公告。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建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17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重庆建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2号监管指引》《上交所1号自律监管指引》的情形。

  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9,060.88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060.88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1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20-034”号公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注:该值为负主要系2022年11月与甲方最终结算,因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工期延长等原因,最终项目成本增加,另由于部分工程未实施等原因,导致最终效益不及预期,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率约为1.08%。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4月25日16点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 号建工产业大厦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7人,实际出席的监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线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发放计划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投资巫山县绿色转型发展及新型城镇PPP项目暨参股设立SPV公司的议案》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