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10日消息,江门市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被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15000元整(1万5000元整)的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江门市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经过进行详述。
江门市鲁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对其处以人民币15000元整(1万5000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