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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宁夏三木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发布时间: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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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2023年11月9日消息,宁夏三木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未按期进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税务局罚款3000元。

  据公告内容,宁夏三木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认经查明的事实属实,陈述申辩理由不足以证明没有或不存在主观过错与故意,并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第7号)公告,适用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形“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届满次日起一年以内未改正的”、裁量基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处以税务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宁夏三木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期限,违法行为的连续或继续状态终了之日起计算,该公司被依法处以3000元的行政罚款。